北京农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时间:2014-01-18 北京农学院 中国美术高考网 已有 人收藏
一、2014年招生计划及地区
表12014年环境设计(城市环境艺术方向)专业招生计划及地区表
生源地区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 |
备注 |
|
文史 |
理工 |
|||||
北京市 |
45 |
10 |
本科 |
四年 |
10000 |
考生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类统考,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
山西省 |
5 |
0 |
本科 |
考生须参加山西省美术类统考,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地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市2014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需高于当地本科合格分数线10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色弱;
4.热爱环境设计和美术事业,接受过一定专业基础训练,有一定素描和色彩基础。
三、考试(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1.专业考试: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省市2014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需高于当地本科合格分数线上10分,学校直接采用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2.文化课考试: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通过生源地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四、录取规则
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从已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文化课成绩与政策性加分)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不预留第二志愿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考生若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5.我校艺术类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实行网上录取,计划内招生。学校从未没有委托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组织招生,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
五、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与国家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如专业复查考试与专业入学考试不符等)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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