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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简章

时间:2012-12-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meishugaokao 已有 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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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简章

北航与学院简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著名高校,也是由工业与信息化部、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工程院共同建设的高校。

北航艺术设计专业建立于2002年,2006年成立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学院下设数字动画艺术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绘画系及数字媒体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学院自2007年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

北航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努力把握信息时代的艺术设计发展趋势:

l 注重以网络传播为主的设计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

l 努力构建美术与设计相辅相成的共生关系与教学平台

l 重视拓宽专业口径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

l 重视兼具艺术素质与技术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

招生专业 /学制/学费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130502)。

专业培养方向:数字动画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绘画 130402)。

招生计划:2013年面向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陕西省计划招生60名(其他省市无招生计划)。

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学费:10000元/年(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自理)。

专业教学

l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按照小班化、导师制培养模式实施专业教学。

l 综合专业基础教学阶段(前四个学期):主要专业基础课程有素描、色彩、 中外美术史、设计艺术史、摄影基础、平面设计与动画艺术基础。

l 专业教学阶段(后四个学期):学生自第五学期始主要依自己的兴趣与志向选择任一专业方向(数字动画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学习,主要专业方向课程有:综合绘画、插画与图画书创作、计算机绘画、网页设计、招贴设计、版式设计、DV拍摄与制作、二维及三维动画创作等课程。

本专业还开设Internet与计算机导论、计算机硬件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计算机科学技术课程。

我们加以选择与整合的具有新媒体传播特色的综合专业教育能有效地拓宽专业口径,使学生具备较宽广的适应能力,可以面对不同专业领域的工作选择和个人发展方向;可以从事影视动画、平面设计、综合绘画与图画书创作、插画与书籍设计及与网络传播有关的艺术设计工作;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读研率(含出国读研)达50%以上。

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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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l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l 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

l 有一定美术基础,获得各省市美术统考合格证。

l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北京考点网上报名要求

l 自2013年1月4日起至3月5日止,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我要报考艺术类”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按提示信息进行注册报名,完整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北航艺术类2013年专业考试报名表》。

l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北航艺术类2013年专业考试报名表》打印件两份于报名时间到报名现场参加初试,经确认、现场拍照等程序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l 报名现场可网上报名。

专业初试

l 考生须持本人速写作品(或现场速写)一张(不小于A4)参加专业初试。

l 经专业初试合格后按报名流程报名。

报名考试费180元,完成报名程序后请了解考场安排与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山东青岛考点考试按当地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报考。

考生注意事项

l 山东考生可任选考点参加考试,其他省市考生须在北京本校考点报考。

l 考生可于2013年4月1日后登录北航本科招生信息网 ( http://zsjyc.buaa.edu.cn )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将于4月15日前寄发成绩合格通知单(不合格者不寄发成绩通知单)。请准确填写本人详细通讯地址,以免误投或延迟寄达。

l 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的数量约为招生计划的4倍。

l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简称文化考试)。

l 考试期间食宿自理。考生需自备四开画板,颜料及其它画具。

录取

l 录取批次: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l 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合格者(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

l 本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本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各省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l 根据各省市考生专业考试校考成绩(三科满分为600分、各科满分均为200分)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排序,依德、智、体全面考核,按各省市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文理科统一排序)。

l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招办。

l 凡2013年第一志愿为本专业且专业考试名列前十位但因总分不够未被录取者,如有意2014年报考我院,可于2014年2月底以前提出2014年专业免试申请。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191

联系电话: 010-82339725 010-82317288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

010-82338793 (北航招生办公室)

交通: 地铁10号线至西土城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址: http://www.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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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

    1.本系统的信息来源于各招生单位对外公布的资料,且系统数据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考生及时关注。

    2.以上数据源自各类公开的信息,部分数据如有出入,请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布的数据为准。

    3.如对本系统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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