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广西师范大学   发布者:招生办公室
热度38票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2月24日 15:53
欢迎报考 西安美术学院成教学院

一、学校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广西重点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较为齐全、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社会声誉较好,现代型、综合性、开放性的地方大学。在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32年的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是中国近代早期的高等师范学校之一。学校是广西唯一拥有人文哲学社会科学博士点的单位,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点,49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有12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2个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大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有王城、育才和雁山三个校区,校园面积3114.9亩。学校现有25个二级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漓江学院),在职教职员工218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15100余人,博士生59人,各类硕士研究生(不含研究生班学员)4600余人,各类长短期留学生1000多人,函授、进修生等约8000人。建校77年来,学校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18万多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

二、美术学院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位于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即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桂林市靖江王府里,校园环境古朴而优美。是美术爱好者求学深造的理想场所。美术学院现有全日制美术学和课程与教学论(美术)两个硕士专业和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含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多媒体影像、服装设计与表演五个专业方向)、绘画(含中国画、油画、水彩三个专业方向)等三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在校研究生16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1370余人,函授生300多人。

美术学院办学环境优越,设备齐全,办学条件良好。建有计算机房、电脑艺术设计工作室、多媒体教室、名画临摹室、影像室、丝网室、铜版室、美术馆等现代化的教学场所,并购置了大量新版图书资料和仿真名画,供学生学习、临摹。

美术学院师资力量较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82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1人,讲师19人,其中博士学位4人,并聘有国内外著名的多位艺术家为客座教授。老师们分别来自中央美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美院等著名艺术院校,并有多名青年教师从国外留学归来。

学院注重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日本、韩国、英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德国等国高校建立了联系,或互派留学生、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拓展了办学和学术、创作交流空间。2004年以来已有五批学生到日本崇城大学进行了交流学习,在日本福冈、熊本、马来西亚吉隆坡、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以及香港、澳门等地成功举办了我院师生作品展。

三、专业简介

1.美术学(师范性专业)

学制四年,美术教育方向,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工作者。

培养要求: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理论知识扎实,专业技能熟练文化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美术鉴赏能力、创作能力和教学能力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素描、基础色彩、基础图案、基础设计、中国画、油画、水彩画、装饰设计、美术教学法、中外美术史等。

2.艺术设计(非师范性专业)

学制四年,开设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多媒体影像设计和公共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五个专业方向。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接受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艺术设计的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专业设计人员的基本素质。

主要课程:广告设计、效果图技法、电脑美术设计、企业形象设计、装饰画、室内装饰与陈列设计、POP广告设计、产品包装设计、服装设计、书籍装帧和各类设计软件等。

3.绘画(非师范性专业)

学制四年,开设中国画、油画、水彩三个专业方向。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有绘画制作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专业技法、创作、中外美术史、油画、中国画、水彩等。

四、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号:10602

(三)收费标准:学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具体如下:

1.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绘画等专业四年总学分为165学分,学分单价为173元,年均学费为7136元。

2.艺术设计(广告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等专业四年总学分为165学分,学分单价为207元,年均学费为8539元。

(四)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条件者。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

3.报名方式: 一律在专业考试前两天到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3张(背面应写清自己的姓名、考号)。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字迹清楚内容详实,注意写清联系电话。

5.考试: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发给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广西考生采用艺术联考成绩不另寄合格证。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发给成绩单。

6.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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