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高考录取分数线
注:1、在本科提前批中,军事院校(含国防生)中的一类院校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二类院校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院校(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其他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类339分、理科类321分;在湘院校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湖南师范大学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南华大学和湘南学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单独招生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5日向社会公布。
2、符合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招生条件且填报了相关志愿的初检合格考生,应按报名所在地军分区和招生部门的要求,自行参加军事院校招生的政治考核、体检复查和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3、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主划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