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九、学费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十、入学事项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对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我院制定的专业复查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十一、其它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
和勤工助学制度。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注:考生如有问题可上网查询或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10-62798170
本简章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及全国各专业考点购买,每份10元。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电子信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美术学院网址:http://ad.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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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2009年录取概况
地区 | 招生专业 | 2009年录取分数 | ||||
最高、最低分 | 专业成绩 | 文化成绩 | 综合成绩 | 文化折算成绩 | ||
北京 | 艺术设计 | 最高分 | 615 | 629 | 1179 | |
最低分 | 490 | 451 | 980 | |||
造型艺术 | 最高分 | 600 | 508 | |||
最低分 | 500 | 421 | ||||
外埠 | 艺术设计 | 最高分 | 650 | 602 | 1152 | |
最低分 | 525 | 403 | 983 | |||
造型艺术 | 最高分 | 612.5 | 520 | |||
最低分 | 537.5 | 354 | ||||
艺术史论 | 最高分 | 113.1 | ||||
最低分 | 104.8 |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