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模特告中央美院学生、吉林出版社侵犯肖像权败诉
兼职模特尚某认为《中央美院高考第一名考前示范——素描》一书中若干素描作品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将该书作者中央美院学生朱某和吉林美术出版社告上法庭。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尚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驳回尚某诉讼请求的判决。
原告诉称,大约在2007年5月左右,其经某文化影视传媒公司安排,到某画室给朱某担任素描模特。后来发现《中央美院高考第一名考前示范——素描》(以下简称《素描》)一书的封面及第五页均为原告的画像,作者为朱某。故将朱某及出版社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向其书面赔礼道歉、停止该书的出版和销售、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赔偿其精神损失抚慰金5万元。
被告朱某辩称:《素描》一书确实为其个人作品。但其从没去过该画室,尚某也未给其作过模特。而且,素描作品与照片不同,其作品模特另有其人,故不同意尚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