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西高考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
时间:2009-07-31 已有 人收藏
关于广西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县高校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9 〕 2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将划定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07 分,文史类 523 分。 二、本科第二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43 分,文史类 467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06 分,文史类 432 分。 四、高职高专(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 262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 / 术科): 285 分 / 84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 / 术科): 253 分 / 73 分。 高职高专(文化 / 术科): 200 分 /6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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