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09-7-26| 查看: 5504| 评论: 0|原作者: |来自: writer:
200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在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安徽省、福建省和山东省实行。适用的前提是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且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在地同批次控制线。
1.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由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在考生考分的基础上加20分安排专业。
2.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或化学、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或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发明类竞赛一等奖,高考成绩已经达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的录取线者,加10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在当地的录取线者,可在录取线下10分照顾录取,并在考生考分的基础上加10分安排专业。
3.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或化学、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或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发明类竞赛二等奖,高考成绩已经达到学校在当地的录取线者,加5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未到达学校在当地的录取线者,可在学校录取线下5分照顾录取,并在考生考分的基础上加5分安排专业。
4.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高考成绩达到本校在当地的录取线者,加10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校在当地的录取线者,可在录取线下10分照顾录取,并在考生考分的基础上加10分安排专业。
5.上述4项中,考生如获得2个以上奖项时,按照最高奖项对应的政策照顾录取和加分安排专业。
6.在高中阶段获得经本校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省级以上的有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及素质教育等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具有特殊才能,高考成绩超过所在地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考生,由本校自主择优录取,在考生考分的基础上加20分安排专业。
7.凡第一志愿报考清华、北大,第二志愿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若未被清华、北大录取,成绩高于所在地本科第一批控制线8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上内容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