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1998年成立沈阳音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院,2007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08年在辽宁省教育厅对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
1.报考本、专科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不限年龄和工龄。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校、成人高校或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党校毕业证书、专业证书不予承认)。专业不限,年龄不限。 3.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文化课报名 1.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以2013年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1)考生登录www.lnzsks.com(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点击“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进行预报名。 (2)省内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各种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户口或单位所在地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专业课报名 1.专业课报名时间:9月1日—15日。 2.报名方法:考生须到沈阳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报名(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院内),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另:报考专升本考生须交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醒 : 1.所有考生必须完成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两项报名,缺一不可。 2.全体考生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时,须交验下列各件(其中,身份证、毕业文凭及免试材料等原件经现场验证后,退还考生;其余考生所交材料及专业加试费,不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四、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 考生凭各市招生办核发的《文化课准考证》参加2013年全国文史类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1.考试时间:以2013年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科目: 高起专:语文、外语、数学 高起本:语文、外语、数学、史地综合或理化综合 专起本: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二)专业课考试 1.考试时间: 9月29日 2.考试内容: 音乐学专业 (1)音乐教育、基础音乐教育:钢琴、声乐任选其一(程度不限);听音笔试。 (2)学前教育:钢琴、声乐任选其一(程度不限);听音笔试,律动模仿。 (3)音乐疗法:听音笔试;专业面试(考官提问);特长展示(演唱或演奏为主)。 (4)行进艺术教育: ①器乐演奏类:乐器演奏曲目一首;形体表演剧目(marching步操、行进道具均可);听音笔试。 ②形体表演类:基本功测试(指定基本功项目:柔韧、力量、平衡等);舞蹈剧目:(自备伴奏,不限舞种)。 (5)艺术管理:笔试(文化活动策划方案);专业面试(专业知识问答、才艺展示)。 (6)歌曲创作与MIDI制作、录音艺术:音乐基础理论;乐器演奏;听音笔试。 (7)乐器维修(钢琴调律)与演奏: ①高起本、专起本: 乐器演奏(钢琴演奏乐曲自选一首);钢琴调律专业听音(拍音速度听辨,音高听辨)。 ②高起专: 才艺展示(器乐演奏乐曲或声乐演唱一首);钢琴调律专业听音(拍音速度听辨,音高听辨)。 音乐表演专业 (1)演唱及演奏:演唱或演奏自选曲目一首(程度不限);听音笔试。 (2)合唱指挥:演唱或演奏自选曲目一首;听音笔试。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 (1)应用舞蹈教育、舞蹈表演:基本功测试;舞蹈剧目表演(可着演出服装展示);即兴舞蹈表演。 (2)现代舞表演:基本功测试;个人技巧展示;自备舞蹈作品展示;即兴表演。 (3)时装模特教育:自然条件测评;模特表演(步态、节奏、表演);才艺展示(1分钟以内,钢琴除外)。 表演、表演艺术专业 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艺术:表演(命题小品);声乐(唱法不限,无伴奏演唱);形体(舞蹈、武术、体操自备,2分钟以内);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3分钟以内)。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化妆与人物造型、戏剧影视服装设计、舞台艺术:素描(默画人物头像,考试时长1.5小时);色彩(默画人物头像,考试时长1.5小时)。(自备材料:铅笔、碳铅笔均可;水粉、水彩均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朗诵(作品自备、体裁不限,3分钟以内);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等,2分钟以内)。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专业 (1)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笔试(文学艺术常识及命题作文);即兴创作(命题编讲故事);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等,2分钟以内)。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基础知识问答;才艺展示(演唱、演奏任选其一)。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笔试(命题诗歌、散文);考官提问(戏剧、电视、电影等作品观后感,5分钟以内)。 五、免试政策 1.关于免试生问题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2013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简章》为准。 2.专业免试政策 获得当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高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申请专业、听音笔试免试,按合格证成绩计算。 六、授课形式 所有专业均采取业余授课形式,专业课采用师生一对一或小组课的形式进行授课。 七、录取 录取办法根据辽宁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八、证书发放办法 凡考入沈阳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沈阳音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学生在修完学院和省教育厅规定的课程并考试合格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九、其它 1.本简章如有与招生政策和规定不同之处,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2013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简章》为准; 2.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一周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学籍; 3.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者,将取消其学籍。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咨询电话: 024—62339155 网 址:www.synxq.cn www.sycm.com.cn 邮 编:110168 乘车路线: 1.沈阳北站乘224路车至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2.沈阳站乘环路车至南塔站换乘224路车至沈音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3.公交线路:118路、276路、291路、155路、387路公交车均到沈音南校区站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