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院自成立以来,秉承“以生为本、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坚持“懂理论、强实践、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规范管理,精勤育人,办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设有8个系37个专业,在校生近万人。 2017年学院将面向全国招收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摄影、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等6个艺术类专业。 专业设置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和摄影等四个专业、舞蹈类的舞蹈表演专业以及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 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及音乐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报考我院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应接受过比较系统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并具备相应的形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 ●色盲及色弱患者考生不能报考我院美术类各专业。 考试组织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考试两部分。 ●文化课考试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舞蹈表演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山东考生须到我院设立在山东淄博校考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 ●报考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专业的陕西省考生须参加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西安音乐学院承办的音乐舞蹈类招生院校专业课联考。 专业课考试 ●报考我院美术类、舞蹈类及音乐类各专业,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及地点均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我院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及舞蹈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院校联考的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下表。 ●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面报或函报;考生仅限在一个考点报名,多点重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由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舞蹈表演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为自然条件测试 、基本能力测试、自选舞和即兴舞表演、模仿能力测试、舞蹈特长展示。 文化课考试 ●参加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及音乐类)专业课考试统考(或联考)考生成绩合格后,持所在省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及音乐类)专业测试合格证或成绩证明、考生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参加我院组织校考的舞蹈表演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我院签发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所有考生的政审、体检由当地招生办统一核查办理。 录取办法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专业课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18000元/学年)收取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