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我校本科《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7月15日寄出 一、中国画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53名。并列5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9分。 二、书法学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27名。并列2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21 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91名。并列19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62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74名。并列17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38分。 3、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56名。并列256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3分。 五、建筑类专业: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6.226分。 ②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370分。 理科: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810分。 ②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828分。 六、美术史论专业: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1.544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0.119分。 七、艺术学理论专业: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3.945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921分; 八、实验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47名。并列4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02分。 九、城市艺术设计(顺义校区):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 2、专业名次录至564名。并列56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08分。 十、家居产品设计(燕郊校区):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分。 2、专业名次录至833名。并列83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39分。 十一、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 1、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 2、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至第2名。 十二、港、澳、台、华侨: 1、造型艺术: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 分,专业名次录至第9 名; 2、中国画: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 分,专业名次录至第3 名; 3、艺术设计: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 分,专业名次录至第11名; 4、城市艺术设计: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 分,专业名次录至第9 名; 5、建筑类: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 566分(原始分); ▲注: 1、按文化课成绩相对成绩排名录取时,相对成绩折算办法: 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 ÷ 考生所在省市本科(非艺术类 文/ 理)一批线 ×100 2、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折算: ①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分,语文、外语单科满分为150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分或语文、外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时,文化课成绩需折算后使用。 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350分。 折算后成绩为:350÷500 ×750 =525分 十三、其它: 1、录取结果考生可于7月15日后登录http://zs.cafa.com.cn查询。 2、我校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3、有关2017年本科招生信息,请在2016年12月登陆我校官网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cafa.edu.cn 咨询电话:010-64771056 / 64771552 点击:中央美术学院招生网 了解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