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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2016年美术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2016-5-31| 查看: 2564| 评论: 0|来自: 上海建桥学院

上海建桥学院2016年美术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2016年对外省市美术类专业考生,上海建桥学院(民办院校)直接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最低合格要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上海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市统考成绩达355分(含355分)以上、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可直接录取;其他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录取时,所有考生按志愿优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美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7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具体招生省份、在各省招生专业及人数信息将于6月份公布,最终请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招生联系电话:021-68130020、68130021、5813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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