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湖南省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专业成绩按4.5:5.5的比例计总分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英语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录取时按美术文、美术理分别录取或按生源省市政策录取。 南华大学2015年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公示 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考部门的要求,我校于4月2日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w.usc.edu.cn/)向社会公布了校考成绩、各省市校考合格分数线,并通过招生邮箱(zs@usc.edu.cn)为部分考生查询准考证号和成绩,目前正按要求向各省级招考部门报送南华大学2015年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成绩。为进一步服务考生,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南华大学2015年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分省市予以公示。 南华大学分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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