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2015年“3+2”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按专业基础课和文化课总成绩7:3比例综合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生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均须参加考试,任缺一课者不予录取。 3、考生专业基础课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考生3门文化课总分低于100分,或者文化课任何一门成绩低于30分者,均不予录取。 5、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基础课×3×70%+文化课总成绩×30%。
6、文化课总成绩学校只认可浙江省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进行录取。如考生存有加分,请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当天(5月16日)向我校招生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一律不予认可。 点击: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网 了解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