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钦州学院位于广西北部湾畔的钦州市。学校始建于1973年,1977年开始招收专科生,1991年更名为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升格为钦州学院。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同年被列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建设单位。目前,学校是广西沿海地区唯一一所公立本科高校,是广西唯一一所获得国家高级海船船员培养培训资质和国家一级渔业船员培训资质的高校、第一所开设涉海类专业的高校、第一所列入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单位的公立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东、西校区占地约850亩,滨海新校区占地2070亩。设有海运学院、海洋学院、商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中文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教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电大教学部2个教学部。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本科专业39个,覆盖工、管、文、理、法、农、经、教育、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有全日制在校生11483人,其中本科8920人,外国留学生80人;各类成人函授生4658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920人,其中专任教师630人,有高级职称205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约470人,“双师型”教师160人。 学校确立“立足北部湾,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的办学面向定位,逐步形成了“地方性、海洋性、国际性”办学特色。 现有广西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高校重点研究机构2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钦州市人才小高地4个;获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广西高校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重点实验室3个,在建自治区重点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建设3个。 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社科项目5项、广西社科基金项目15项、广西自然基金项目和广西科技开发计划项目42项;获国家授权专利27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广西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项、钦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3项。 201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钦州市在钦州学院基础上筹建北部湾大学。钦州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实施“交钥匙”工程筹建北部湾大学,项目总投资24亿人民币,总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目前,44万平方米一期工程正如火如荼地建设,将于2015年秋季竣工,完成校园整体搬迁。 学校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5000人,在钦州学院基础上成功建成北部湾大学;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关联中南、西南地区国家战略发展,面向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发展需要的、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构建中国西部沿海、沿边区域性高等教育新高地。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2015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专业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2. 音乐类专业一般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播音类专业一般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
三、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费为2014年的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批文为准。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报考声乐、舞蹈、器乐(钢琴、古筝、笙、二胡、笛子)科目的考生;音乐学(舞台主持与表演)专业招收报考播音与主持类的考生。 四、音乐、播音类专业校考考点设置和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五、音乐、播音类专业校考测试科目及分值:
六、校考报名考试费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学(舞台主持与表演)专业的报名考试费均为200元。 七、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实施。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3.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 4.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或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比例投档。 5.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也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6.有明显身体缺陷不宜当教师的,一般不录入师范类专业;有生理、身体缺陷不宜从事表演、播音主持工作的,一般不录入音乐学、音乐表演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报考声乐、舞蹈、器乐(钢琴、古筝、笙、二胡、笛子)科目的考生。 8.音乐学(舞台主持与表演)专业招收报考播音与主持类的考生。 9.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10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西校区) 广西钦州市育才路9号(东校区) 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茶山江片区安州大道(新校区) 咨询电话:0777- 2808566 2804188
学校网站:www.qzhu.edu.cn 点击:钦州学院招生网 了解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