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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 2015 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5-1-20| 查看: 4532| 评论: 0|来自: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2015 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美术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3. 美术类专业 2015 年面向福建、甘肃、江苏、湖南、山西、河南、内蒙古、安徽、江西、湖北、河北、陕西、山东、广东、新疆、宁夏招生。

二、招生计划

注:1.美术学(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2.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师范专业学生的需求、设点省(直辖市、自治区)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办法

考生须按照各考点要求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准考证) 、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陕西、山东、广东、新疆、宁夏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设点省份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者, 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考试,成绩差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5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八、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 (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点击: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网  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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