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连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专业课统一考试,并获得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录取办法为: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Y=A×40%+B×60%。(Y:综合成绩、A:代表文化课成绩、B:专业统考成绩) 五、招生计划 详细信息请以各省、市、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99-26号 办公部门:大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www.dist.edu.cn 邮政编码:116052 咨询电话:(0411)86245070、86245075、86245076 招生办微博:http://t.qq.com/dist-zhaoshengban 传 真:(0411)86245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