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学院2006年普高招生工作章程
一、 学校名称:贺州学院
二、学校代码:11838
三、办学地点:广西贺州市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八、特殊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考生体检限报专业的有关规定。
九、贺州学院在广西招生的专业
本科专业有:汉语言文学(现代文秘方向)、汉语言文学(师范教育方向)、英语(商务方向)、英语(师范教育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师范教育方向)、化学(精细化工方向)、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
专科专业有:新闻采编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历史教育、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导游方向)、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旅游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通信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程造价、生物技术与应用、化学制药技术、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学前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初等教育、体育教育。
十、贺州学院收费标准:
我校本科师范专业学生学费2200元/年,非师范专业学生学费3200元/年;专科师范专业学生学费2000元/年,非师范专业学生学费3200元/年;专科艺术类师范专业学生学费4500元/年(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类非师范专业学生学费5500元/年(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住宿费600元/年(公寓式宿舍);书费按实际开支收取。
2006级新生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局下发文件为准。
十一、录取原则:
1、贺州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办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我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是:当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布的相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3、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优先录取。录取第一志愿还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
4、尊重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志愿的专业额满,需调整专业的,需征得考生同意(有专业 “服从”的考生除外)。
5、考生所报专业已无法安排、或考生不符合相关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且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一律退档。
6、学校执行各省(市)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
7、我校在各专业均开设申办教师资格证书必修的相关课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十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政策
到我校就读,可根据学生不同情况享受有关奖、助学政策:
1、国家助学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
3、广西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4、广州政府奖学金;
5、困难学生可申请广西区希望工程大学生困难助学金和广西区团委、贺州市团委的困难助学金;
6、特困生可视其表现和困难程度,给予减免学费和安排勤工俭学。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广西贺州学院
1、学校校址:广西贺州市西约街169号 邮政编码:542800
2、联系电话:0774—5271890(招办)
0774—5282522(院办) 0774—5294233(传真)3、网址:www.hzu.gx.cn E-mail:wzszzsb@21cn.com
4、联系人:朱老师(13517542277) 邓老师(13307843182)
贺州学院
二OO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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