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计划以及录取规则
1、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http://zhaosheng.njarti.cn/)公布的为准; 2、“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3、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4、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专业免试,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类)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播音主持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