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专业/学制/学历
咨询电话:招生办: 010-62176610(66869061)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对象/基本条件/报名 招生对象 1、本科:招收17-2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 2、中专:招收11-1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的学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建设。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报 名 1、本科考生持身份证、学校应届证明、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要提供复印件;中专考生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日期、就读年级)。 2、报名时交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50元(报考军乐表演专业考生交纳报名及专业考试费200元),美术类考生需另交材料费60元。 3、报考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学(声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学、绘画(中国画)、舞蹈表演(中专)专业考生于2014年2月8日至9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报名,2月10日开始专业考试;报考音乐学(军乐表演)专业考生于2014年2月17日至20日到解放军军乐团(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00号)报名,2月21日开始专业考试。 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化考试/录取/待遇 文化考试 本科考生在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军乐表演专业合格考生由解放军军乐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中专考生在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五、六年级程度的语文和数学。 录 取 1、本科录取 考生在我院专业考试合格并报考我院,根据其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以及政审、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①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本科二批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语文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5%,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②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学(声乐、器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③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的75%,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④绘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本科二批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的65%,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⑤音乐学(军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中专录取 舞蹈表演(中专)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语文和数学)达到120分,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待 遇 凡被录取的预备军官学员,入学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试读合格者,签订《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本科预备军官学员学习期满,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面向全军统一分配工作(军乐表演专业学员毕业后定向分配至解放军军乐团工作),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中专预备军官学员学习期满,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定向分配到军队大单位工作。 解放军艺术学院考生须知 (一)考生所在省市要求携带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院校专业考试的,报名时务必出示原件交复印件,高考时因普通类和艺术类混报或未报艺术类的考生不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教育部规定,凡省级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取得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请考生注意所在省市高招办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被正式录取的预备军官学员,入学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四)我院对学员实行全程淘汰制。学习期间经全面考查不合格或专业上无发展前途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手续。从地方入学的,回原户口所在地。 (五)考生报名时所持相关证件一律出示原件、交复印件,所交照片、作品、报名考试费等概不退还。 (六)考生应试期间食、宿、差旅费等费用自理。 (七)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总分。 (八)考生年龄必须符合招生简章明确的出生时间要求。 (九)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出生年月”、“应(往)届”信息资料虚假者,一律取消专业测试或录取资格。 (十)我院是全国唯一的军队艺术院校,没有分校,不在外地设考点,不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专业考试在我院(北京)组织,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十一)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邮编:100081)。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至西直门站转地铁4号线到魏公村站下车,北京西站乘地铁9号线至国家图书馆站转4号线到魏公村下车,北京南站、北京北站乘地铁4号线到魏公村站下车即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对过)。 解放军艺术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考试安排表
解放军艺术学院《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1、本科考生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2、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3、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4、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5、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达到5m、另一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6、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提示:体检不合格者不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010-62176610、010-66869061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 邮编:100081 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至西直门站转地铁4号线到魏公村站下车,北京西站乘地铁9号线至国家图书馆站转4号线到魏公村下车,北京南站、北京北站乘地铁4号线到魏公村站下车即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对过)。 解放军军乐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00号 邮政编码:100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