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位于绿城南宁,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一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2004年成为教育部与自治区共建高校,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广西大学现有30个学院,学科涵盖了哲、经、法、文、理、工、农、管、教等九大学科门类。97个本科专业,36个一级学科和17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一级学科和4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四季如春,芳草如茵,湖光潋滟,环境清幽,有“绿色大学”的美誉,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胜地。建校八十余年来,广西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条件优越、师资雄厚的区域特色研究型高等学府。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专业基础。 3.要求报考美术设计类考生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播音与主持艺术要求考生发音器官无疾病。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广西区内考生以广西艺术类联考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河南、湖南、江西、山东、湖北考生须采取面试(或笔试)方式,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考试院)的要求到我校在上述五省指定的考点报考。 2.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 3.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高考准考证到我校所设的考点考试。 4.报名考务费:美术学、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专业150元/生,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 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0元/生。 5.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五.分省专业及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 (一)美术设计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美术学专业): 1.专业考试科目:色彩、素描 2.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折合为200分。 注:美术设计类三个专业在广西区外同一省统考一份试题,我校在同一省的美术类单考成绩对三个专业均有效,在同一省的校考排名以及合格证发放均按照美术设计类三个专业在同一省的总和计算。美术设计类考生在指定考点报名时,报任意一个专业均可,专业的确定以高考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为准。 (二)音乐学 1.专业考试科目:(1)视唱练耳;(2)专业表演:A、主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任选一门,B、副科:主科考声乐者须在器乐或舞蹈中任选一门,主科考器乐者须在声乐或舞蹈中任选一门。 2.成绩评定办法:专业主科满分为100分,专业副科目满分为5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200分。 注:专业表演考试曲目自选。主科为声乐者考试要求为演唱声乐作品一首。主科为器乐者考试要求为演奏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一首。除钢琴由考点提供外,其它乐器自备。 (三)舞蹈学 1.自选表演:舞蹈剧目(舞种不限)一个。 2.基本功展示:个人技术技巧组合(限1分钟)。 3.即兴表演:即兴表演能力测试(1分钟)。 4.成绩评定办法:自选表演满分为100分,基本功展示满分为50分,即兴表演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200分。 5.报考基本条件:符合各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年龄不超过22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四) 戏剧影视文学 1、考试科目(笔试):文学写作、影视评论。 2、成绩评定办法: 满分为200分,各考试科目权重系数:文学写作100分,影视评论100分。考试时长:每门科目90分钟,在同一时段考完,共180分钟。 (五) 播音与主持艺术 1、考试科目: (1)专业素质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2)专业素质面试:考生当场播读指定稿件; 2、成绩评定办法: 满分为200分,各考试科目权重系数:专业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注:我校艺术类考试合格证比例为1:4,合格考生可于2014年4月15日后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广西大学2014年艺术类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同时所有考生从当天起登陆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直接查询专业课成绩。(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 文化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七.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不分文理科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分文理科以专业考试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广西区外的省份。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录取通知书,按照入学须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 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gxu.edu.cn 邮箱:zsk@gxu.edu.cn 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编:53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