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1、专业考试科目及安排 (1)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i、考试科目:主项(声乐、器乐或舞蹈)、加试、视唱。三门考试的总成绩折合为100分,各门考试科目占分比例分别为:视唱10%,主项80%,加试不超过10%。(因我校音乐学为师范类专业,大学课程中有声乐课,所以主项是器乐或舞蹈的考生加试必须是声乐) ii、考试内容: ①视唱:分A、B两门,任选一门,两者均为抽题视唱。A为五线谱视唱、B为简谱视唱。 ②声乐:自选独唱歌曲1首,考生自备乐谱。 ③器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④舞蹈:成品舞和技巧组合。 (2)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i、考试科目:《素描》、《色彩》二门。二门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素描》、《色彩》分别为100分。 ii、考试内容: ①《素描》:真人头像默写。 要求:A、造型准确;B、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C、画面构图完整;D、用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②《色彩》:静物默写。 要求:A、造型准确;B、色彩关系明确;C、空间处理与表现技法恰当;D、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2、报名、考试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附上同底版照片的身份证明)及省联考合格证(无联考省份除外),报考音乐的考生须带上近期同底版半身免冠一寸证照2张,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报名、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3、文化考试报名和录取 (1)湖州师范学院按招生计划的1:4划出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负责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总成绩的40%。 4、联系方式: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 电话:0572-2322001 0572-2321128 传真:0572-2321128 网站:www.hutc.zj.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