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二O一四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学费标准以省厅核定为准。 3、美术类(含动画、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编导类(含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兼报,以高考报名为准。 4、宁夏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甘肃省考点进行报名考试。 四、报名 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3号)和各招生省份《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五、专业课考试安排 (一)、美术类(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试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测试,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 美术类专业加试成绩为色彩、素描各100分,总分为200,考试用纸:8K。 (二)、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内容:①文学基本知识、②影视艺术常识、③写作能力测试(根据给定3-5个词语或成语,编写600字左右的故事)、④文化现象评论(针对各类社会文化现象,根据所提供的相关文字素材作书面评论);总分200分 (三)、音乐类考试科目:视唱,声乐、器乐及舞蹈(三选一) 音乐类专业成绩分为视唱100分,声乐、器乐及舞蹈(三选一)100分,总分200分 (四)、考试时间安排:
(六)、专业考试结果: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于4月1日开始接受查分,(网址www.hsu.edu.cn)。 六、文化考试: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排序原则:凡持有我校艺术类(含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八、安徽省内艺术类(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招生执行《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认可安徽统考成绩,安徽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九、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邮编:245041 联系电话:0559-2546568 网址:http://www.h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