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经过106年的积淀、传承与创新,学校已发展成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成果丰硕、对外交流活跃的知名学府。校本部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多亩,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设有7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25400多人、各类研究生6000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3个、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和地方大学的先进行列。
1.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为准。 2.面向福建、河南、江西、浙江、安徽、湖北等6个省份招生。福建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河南、江西、浙江、安徽、湖北等5个省份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我校所设考点报考。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下同)等参加报名,并交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后写上姓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3.报名时须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15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3〕7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要求 1.福建省内考生:执行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2.福建省外考生:素描(头像)、色彩(静物)。 六、录取规则 1.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2.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4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 1.2014年有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所属省份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按美术类考生参加录取。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美术学院网页(http://art.fjnu.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22868096(美术学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 编:350117 福建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