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本简章适用于辽宁省)
注:以上分省招生计划为拟招,以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实际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及录取原则
五、校考安排
六、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咨询方式 办学地点:艺术类本科专业学生在我校沈阳蒲河校区就读(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学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收费标准:艺术设计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专业10000元;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表演(民间器乐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15000元。 咨询电话:①辽宁大学文学院(艺术设计学):024-62602387 ②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024--62602115、62602116 ③ 辽宁大学本山艺术学院【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表演(民间器乐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024-62602985 ④ 学生工作处招生办:024-62202299 信息及校考成绩查询: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l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