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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3-1-16| 查看: 4898|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4)72号],在西北地区成立较早的独立学院之一。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位于南二环东端,西安高新技术东开发区幸福路南段,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长安城墙,东依景色怡人的浐灞生态园。学院占地面积六百多亩,距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本部三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功能齐全、风格别具。学院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计算中心、网络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多媒体教室及实验实训基地等。学院校园网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接,实行资源共享。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一所以土木建筑类学科为特色,以工程、管理类学科为主体,兼有艺术等学科的教学型、多科性独立学院。学院依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和独立学院灵活高效的办学体制,秉赋和弘扬“育才兴国、科技富民”的办学精神及“自强、笃实、求源、创新”的校训,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求声誉、以规模求效益、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监控和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创办国内一流的独立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0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300多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60%以上。学院设有建筑系、土木工程系、环境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机械电子工程系、材料与冶金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和艺术系等8个系。开设有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安全工程、交通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应用化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矿物资源工程、英语、舞蹈表演、城乡规划、金属材料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摄影、绘画、汉语言文学、经济学、机械电子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力学等35个本科专业,其中艺术类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摄影和舞蹈表演等五个专业,学院目前在校生达万余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统一招生录取,统一接转大学生户籍和党团关系。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专业介绍  

 舞蹈表演专业(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舞蹈基础理论,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底,较高的舞蹈表演技能;能在文化管理部门、社会团体、文体中心、舞蹈表演团体、学校、艺术(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文化管理、艺术培训与指导、舞蹈表演、教学和编导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有:芭蕾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基训、身韵、现代舞基训、舞蹈编导、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艺术概论、视唱练耳、乐理、舞蹈鉴赏等。 

舞蹈表演专业获奖情况:  

   2007年“陕西省第七届舞蹈大赛”专业组铜奖二项、组织奖一项。

   2008年“首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优秀奖一项,优秀组织奖一项。

   2009年“陕西舞蹈荷花奖暨第八届舞蹈大赛”专业组表演金奖二项,创作金奖一项,银奖二项,铜奖二项,优秀奖三项,优秀组织奖一项。

   2010年“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当代舞现代舞大赛”专业组十佳作品奖及优秀组织奖。

   2010年“第二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金奖二项,银奖一项及优秀组织奖一项。 

   2012年“第三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金奖三项,银奖两项及优秀组织奖一项。

环境设计专业(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环境设计理论和环境设计素养的,熟悉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环境设计学科前沿的理论,具备较为宽泛的交叉知识结构及综合应用与创新能力,能在设计、研究、教学及工程行业从事室内环境、景观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设计美术、设计初步与表现、设计基础、艺术概论、场地设计、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与理论、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造园艺术与园林设计、景观植物学、环境生态学、家具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景观设计、综合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专业获奖情况:

   2005级罗梦潇、李齐利、郭波、高冠博同学的作品“生态孵化器—陕北黄土高坡的景观恢复”在第五届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中获得全国二等奖。

   2008级谢福里同学获得全国青年室内设计竞赛(新人杯)二等奖。

   2008级张添同学的作品“城市魔方空间”获第八届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优秀奖。

   2009级杨璐同学在“2011全国大学生广告奖”中获得二等奖。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具有一定视觉传达设计理论和艺术设计素养和技能,熟悉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中外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历史及发展前沿趋势,具有素描色彩和基础设计的功底,具备较为宽泛的交叉知识结构及综合应用与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创造性设计和工艺制作能力,熟悉各种相关的材料和技术;并且有较高的美术修养和专业科研能力,能在专业设计部门、院校和科研单位等企事业部门从事企业形象设计、环境导视设计、展示设计、网络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平面设计、书籍设计、商业美术及多媒体的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设计美术、设计基础、艺术概论、字体设计、标志设计、插图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装饰设计、,动画设计、环境导视设计、展示设计、网络设计、书籍设计、编排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多媒体设计、综合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获奖情况:

   2009级甘立泽同学获得“陕西省第一届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三等奖。 

   张静同学获得“2010年西安地铁标志设计大赛”二等奖,“2011年施耐德电器设计大赛”优秀奖。

摄影专业(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摄影艺术,具备和掌握摄影摄像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创作能力的学生,具有一定的艺术理论素养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强摄影摄像业务与创作能力,能在文化新闻部门、企事业单位、电视台、电影厂、报刊杂志、媒体网络等单位从事摄影、摄像及电视艺术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有:艺术概论、照相机原理及使用、素描、色彩、计算机文化基础与软件应用、构图学、摄影色光、基础人像摄影、艺术人像与商业婚纱、新闻摄影、纪实摄影、风光与民俗摄影、广告摄影与广告创意、建筑摄影、观念与创意摄影、摄影美学与摄影作品赏析、电视摄像基础、电视纪录片编辑与创作、暗室技术、新闻采访与写作、影视编导、传播学、外国文学、影视画面语言。  

   本专业由著名摄影家、研究生导师柏雨果教授担纲学科带头人。

摄影专业获奖情况: 

   2012届学生朱宇、刘治峰编导拍摄的电视记录片《造云的山》在2012年第十八届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上获得“白玉兰”最佳导演、最佳摄影二项大奖。

   2012年10月,电视记录片《造云的山》获得第55届德国莱比锡国际记录片电影节评委会大奖。

   柏雨果:  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摄影家协会教育委员会理事,全国高校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1998年被中国摄影家协会授予首届“德艺双馨”称号,2004年9月获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摄影教育突出贡献奖”; 2006年11月作为艺术教育界的代表出席了第八次全国文代会,是全国文代会代表中摄影教育界两名代表之一;2006年4月获国家摄影艺术教育最高奖“红烛奖”。2006年12月柏雨果在中国摄影家协会成立五十周年之际被评选为全国“有突出贡献的摄影工作者”; 2008年11月被中国摄影家协会授“5.12抗震救灾优秀摄影家”称号;2009年12月,获陕西首届摄影“金像奖”。2010年7月,在陕西省文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上,柏雨果被聘为省文联荣誉委员;2010年8月,被选为陕西省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

绘画专业    (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绘画专业,具备和掌握美术基本理论与知识,具有一定艺术理论素养和系统专业知识,拥有较强绘画表现与创作能力的专业型人才。能在艺术创作单位、文化产业单位、大专院校、报刊杂志、媒体网络部门等从事艺术创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有:外国美术史、中国美术史、色彩水粉、素描静物、速写静物、艺术概论、素描人像、构图学、色彩水粉静物、色彩水彩风景、素描人体、国画花鸟、国画人物、国画山水、综合绘画装饰、油画人物、油画风景、油画静物、解剖学等。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招生地区

舞 蹈 表 演

本科

40

艺文、艺理

河北、内蒙古、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

 

环 境 设 计

本科

60

艺文、艺理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60

艺文、艺理

绘     画

本科

50

艺文、艺理

摄     影

本科

50

艺文、艺理

 

报考须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和摄影等四个专业以及舞蹈类的舞蹈表演专业。

一、报考条件 

   ● 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类或舞蹈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 报考我院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应接受过比较系统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并具备相应的形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

   ● 色盲及色弱患者考生不能报考我院美术类各专业;

二、考试组织

   ● 报考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考试两部分;

   ● 文化课考试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 美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 舞蹈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山东、新疆考生须就近到我院设立在山东淄博、新疆乌鲁木齐两个校考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

   ● 报考舞蹈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须参加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西安音乐学院承办的音乐舞蹈类招生院校专业课联考。

三、专业课考试

   ● 报考我院美术类及舞蹈类各专业,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及地点均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我院舞蹈类专业,参加我院舞蹈类专业学校考试及院校联考的考生,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下表。 

舞蹈考试 

考  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地点

山东▪淄博

2013年3月2~3日

2013年3月4日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淄博市高新区张北69号)

新疆▪乌鲁木齐

2013年2月24~25日

2013年2月26日

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号)

陕西▪西安

2013年1月11~13日

2013年1月12~18日

西安音乐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报名一律采用考点面报,不接受考生函报;考生仅限在一个考点报名,多点重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 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招生部门签发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到考点报名;

   ● 由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 由我院组织的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为自然条件测试 、基本能力测试、自选舞和即兴舞表演、模仿能力测试、舞蹈特长展示;

四、文化课考试

   ● 参加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课考试统考(或联考)考生成绩合格后,持所在省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测试合格证或成绩证明、考生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 参加我院组织校考的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我院签发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舞蹈学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 所有考生的政审、体检由当地招生办统一核查办理。

五、录取办法

   ● 舞蹈类(舞蹈表演)专业:凡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或取得我院校考合格证)者,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a:生源地为陕西省外的考生,在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b:生源地为陕西的考生,在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六、其它事项

   ●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录取通知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及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办理入学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必妥善保管。

   ● 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和违反招生规定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 按照陕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15000元/学年)收取学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西安市幸福南路109

                                            电    话:029-82628201 

                                            传    真:029-82628205

                                            邮    编:710043

                                            网    址:http://www.xauat-hqc.com/

                                            联 人:贾老师   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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