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2013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湖北科技学院是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有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专科教育三个办学层次。开设47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设有基础医学院、外国语学院等18个教学院(部),有附属医院5所,教学实习医院51所,校外实习基地108个。建有国家特色专业3个,省级实验示范中心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2013年面向全国9个省、市、区计划招收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音乐学(幼儿教育方向)] 220人。 音乐类专业介绍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本科 四年 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好音乐素养、教学能力和创造精神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乐理、和声、视唱练耳、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合唱指挥、歌曲写作、艺术概论、钢琴即兴伴奏、音乐教学法、舞蹈、计算机音乐等。 毕业就业:毕业就业主要在中小学校、专业艺术团、文化宣传、广播影视、艺术院校等单位和部门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创编、音乐研究和文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本科 四年 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掌握音乐表演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较好音乐素养、教学能力和创造精神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声乐、钢琴、器乐)乐理、和声、视唱练耳、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合唱指挥、歌曲写作、艺术概论等。 毕业就业:毕业就业主要在中小学校、专业艺术团、文化宣传、广播影视、艺术院校等单位和部门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和音乐创编、音乐研究和文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本科 四年 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音乐舞蹈表演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舞蹈编创能力、表演能力和舞蹈教学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基础理论、舞蹈基本功训练、素质技巧、音乐基础理论知识、舞蹈编创、民族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身韵、舞蹈素材、舞蹈教学法等。 毕业就业:毕业就业主要在文化宣传、广播影视、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和普通中小学校等单位和部门从事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创编、舞蹈研究和文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音乐学(幼儿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儿童和学前教育事业,具备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等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和能力,具有较强的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有一定的科学素养和较高的人文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概论、普通心理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保健学、幼儿园课程、教育科研方法、幼儿游戏理论、幼儿玩教具设计与制作、音乐基础、美术基础、声乐、琴法、舞蹈、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学前儿童美术教育。 毕业就业:毕业生可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管理、幼儿教育师资培训、儿童早期社会服务和管理,以及其他幼教机构工作。 一、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
注:音乐学(幼儿教育方向)专业只在山东、湖北、江苏三省招生。 详见:2013年湖北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三、报名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区)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如涉及到省统考科目的专业要达到本地联考合格线等),且只能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 2、报名考试程序各地有所不同,请参见各考点报名公告。 3、各专业之间不能兼报,不限单科成绩。 4、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及考生成绩进行分配。 5、学费标准:9000元/年。 四、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 1、2013年4月10日后,考试成绩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公布一周后,划定分数线。考生可登录http://zsjy.hbust.com.cn查询成绩,或拨打咨询电话0715-8338003。 2、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在2013年4月中旬邮寄给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在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中,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等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3、在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中,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在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中,报考美术学(幼儿教育方向)、音乐学(幼儿教育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5、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6、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份承认该省艺术联考成绩。 7、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相关说明 1、考生食宿、旅费一律自理。 2、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3、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 香城泉都好读书,桂乡湖科读书好! 欢迎报考湖北科技学院! 招生部门: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15-8338003 招生网址: http://zsjy.hbust.com.cn E -mail:xnzsjyc@163.com 学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 编:437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