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13-10-4| 查看: 2391| 评论: 0|原作者: 中国美术高考网|来自: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2013年美术类录取规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加试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考试合格(吉林省和辽宁省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内蒙古自治区的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承认相应省(区)对应专业的联考合格成绩),否则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