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13-5-13| 查看: 3401|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琼州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双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并以此做为录取依据。
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故意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达不到专业要求水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