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
根据莆田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福建省考生按照福建省录取原则执行。
联系方式:
莆田学院招生办公室:0594-2637164 0594-2615956(传真)
通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政编码:351100
网 址:http://www.ptu.edu.cn/zsjy 或http://202.101.111.195/zs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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