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办法
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我校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的10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60%相加所得总分进行排序,德、智、体全名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100%)+(文化课总分×60%)
联系方式
【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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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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