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专业分数线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根据文化统考成绩与专业校考成绩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淮海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59号 邮政编码:222005 联 系 人:王统军、刘恩林、王栋 联系电话:0518—85895135 、85895139 、85895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