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文化成绩向学校投档,学校再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被录取者,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政审和体检查阅电子档案,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在入学后被检查出有色盲、色弱,或有其它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在各招生环节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教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作相应处理。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080517 Email:zsb@qa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qau.edu.cn(设有在线咨询) 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邮编:266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