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 1、素描和色彩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科成绩的平均值为考生所得专业成绩。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课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录取时按照“文化课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课复试,凡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联系地址:兰州市兰工坪路287号 (730050)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2755263(Fax) 2973947 学校网址:http://www.lut.cn E-mail:gdzb@lu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