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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8| 查看: 5946|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韶关学院
韶关学院2013年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广东省)
录取规则
在文化课与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广东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校考专业(肇庆学院、韶关学院、嘉应学院联合组织的舞蹈学专业术科考试),文化占40%,术科占60%,相加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韶关市大学路 邮编:512005
学校网址:http://www.sgu.edu.cn/
成绩查询网址:http://zs.sgu.edu.cn/
招生办电话:0751-8120066 812006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