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13年服装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且专业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报考本专业属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并按照所在省有关2013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不参加校考专业测试,录取时专业成绩使用联考成绩。 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022)28113336、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传真:(022)60273023 邮编:300222 网址:http://www.tus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