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2013年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从已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文化课成绩与政策性加分)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不预留第二志愿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考生若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5.我校艺术类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实行网上录取,计划内招生。学校从未没有委托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组织招生,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 招生电话:010-80799334、80796306 网址:www.bua.edu.cn 电子邮件:buazsb@163.com 联系人:宋老师、马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