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哈尔滨剑桥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学校按志愿清的方式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
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不设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我院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以高考总分为准,对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但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学校各专业无语种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