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院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志愿清、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报考英语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6、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7、调档比例依据各省相关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