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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6| 查看: 4245|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江西教育学院
2012年江西教育学院录取规则
总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各专业均无面试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省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院将向省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