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录取规则 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按志愿先后顺序与按调档线上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相结合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填报我校志愿,如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填报有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未填报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不予录取。 严格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 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录取时,除英语、对外汉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外语语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要求详见《西南大学育才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院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具体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在招生部门投档录取的过程中,学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的意愿,对已填报我校志愿,但在我校征求意见时又自愿放弃就读我校的考生,可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