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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6| 查看: 739|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保定学院
2012年保定学院(原保定师范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为:全省艺术类联考成绩的8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20%加起来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其它省生源考生录取规则为:在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我院校考成绩录取。 5、我校所有专业不设立志愿分数级差。在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考虑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6、对于符合生源省照顾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7、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8、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9、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保定学院颁发本专科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