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招生政策:按照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山东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院招生计划数面向山东省招生。公布招生计划:一是我院将计划报由山东省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学院网站、省内宣传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录取原则:学院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文化总分相同的,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体检情况安排专业。 录取结束及时在山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sdnu.edu.cn/)公布录取名单。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