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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4| 查看: 701|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2012年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
招生计划和学习年限 1、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2年计划招收本科学生2500名,在福建省内招收2392,在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招收108人; 2、学习年限:四年全日制 录取规则 1、每一轮投档的非美术类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2、美术类考生录取时,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对于投档我校的合格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东方学院执行福建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照顾政策的相关细则。 4、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六、其它 1、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如因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或政策变更,按新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遗留问题的处理,由招生办协同教务处按规定执行。 4、分专业招生计划等更多信息以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5、我院成立“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录取工作,申诉电话0591-83604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