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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江苏省外)录取规则

2012-6-24| 查看: 737|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12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江苏省外)录取规则

一、证书类别与颁发办法
 
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将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我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为每生每年13000元,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000元,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三、录取规则
 
(一)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以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录取分,学校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招办提出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四、几点说明
 
(一)关于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二)关于身体要求
 
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对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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