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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4| 查看: 2028|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2012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温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学院按招生计划数的100%-120%比例调档,具体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报考的生源情况确定。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件下,单科成绩优秀者,相应专业优先录取。 对于进档的浙江省考生,文理科分数高于第二批省定分数线20分(含),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工商管理类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确保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其余各招生专业,对于进档的考生均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艺术专业只在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次招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录取原则按省考试院公布规则执行。 学院内部各专业的投档比例为1:1,由各分院分管领导阅档,负责审查预录取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的决定。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提出方案,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