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数:普通本科4150名,专升本467名。 2、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4、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5、凡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专业加试,安徽省考生采用河南大学在该省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山西省采用该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必须合格;凡报考我院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装潢艺术设计方向、建筑艺术设计方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加试,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录取规则 1、普通类本科专业执行三本录取分数线,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学院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依次录取。 4、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5、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