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录取规则 学院按照上级确定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院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 学院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优先顺序的办法。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艺术类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则投档。 对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对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对报考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 学籍管理及收费标准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含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具备学院学籍,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印章的学历证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令(例》和《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根据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为8000-10000元/学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900-1000元/学年·人。 奖励及资助政策 学院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还设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建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特殊贡献奖等各种奖助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立大学生资助办公室,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助学体系,通过奖、贷、助、勤、补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