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凯里学院录取规则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凯里学院的生源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清”办法,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同等条件下,专业口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报考体育、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要求,参加术科考试且成绩合格。艺术类考生(在省外设点的必须参加校考)成绩双上线(文化、专业)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类考生录取时文化分和专业分所占比例及录取原则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毕业文凭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其他 2012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师范专业的学生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资助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 本章程由凯里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