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京晓庄学院录取规则
对江苏省普通类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的折合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的折合分相同时,则按投档分再次排序;若投档分仍相同,则按特征分(不含附加分)排序。 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对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省(直辖市、区),我校根据“依据文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没有实行平行志愿设置的省(直辖市、区)则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情况,若生源充足,一般按不大于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按有关省(直辖市、区)的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及补报。 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总分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江苏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在95分以上。在实际录取中,我校会根据投档生源的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直辖市、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含舞蹈方向):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江苏舞蹈考生、山东音乐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的专业合格证),按专业总分(江苏舞蹈考生、山东音乐考生为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安徽、山东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的专业合格证),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安徽省、山东省的考生的专业总分为我校校考专业分数,江苏考生的专业总分为省统考专业分数。 3.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已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江苏省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 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监督下进行。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人民币)。 我校公办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4600元(其中校企合作的专业为6440元),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6800元。 与韩国相关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项目(含国际实验课程班)各专业学生在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为16000元,赴韩国期间学费每学年约55000元(含部分食宿);与英国相关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项目(含国际实验课程班)各专业学生在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为18000元,赴英国期间学费每学年约120000元。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900元(需出国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除外)。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有高分新生特别奖、各类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sc.njxzc.edu.cn)。 |